拼多多店铺命名信息规则

拼多多店铺命名信息规则

作者:电商运营网 |  时间:08-29 | 

一、概述

1.1.为规范店铺命名行为,提高商家和消费者更优质的体验,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中的店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称、店标、店铺介绍等。

二、店铺类型及命名规则

2.1.旗舰店及其命名规则

2.1.1.旗舰店,是指商家以自有品牌(即“商标”,具体以平台要求为主,下同)或者经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在拼多多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文件,入驻拼多多开设的店铺。

2.1.2.旗舰店包括以下情形:

2.1.2.1.经营一个或多个自有品牌商品的品牌旗舰店;

2.1.2.2.经营一个或多个非自有品牌商品的品牌旗舰店,各品牌应归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且由各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相应授权文件。

2.1.2.3.卖场型旗舰店(为35类服务商标开设),仅限平台邀约的商家开设

2.1.3.命名形式:品牌名+类目词(可选)+旗舰店/官方旗舰店(以平台显示为准),如为医药健康等特殊主营类目的,按照平台另行规定命名。

2.1.4.授权要求:授权文件应为品牌(商标)权利人发起的完整授权文件,应明确品牌或商标授权的独占性、不可撤销性(撤销授权需提前30天书面告知平台),开设旗舰店时以及旗舰店经营期间,该授权应在有效期内。

2.2.专卖店及其命名规则

2.2.1.专卖店,是指商家以自有品牌或以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在拼多多开设的店铺。

2.2.2.专卖店包括以下情形:

2.2.2.1.经营一个或多个自有品牌商品的专卖店。

2.2.2.2.经营一个或多个非自有品牌商品的品牌专卖店,各品牌应归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且由各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相应授权文件。

2.2.3.命名形式:品牌名+企业商号+专卖店。如品牌名与企业商号一致的,则品牌名+类目词+专卖店。

2.2.4.授权要求:授权文件应为品牌(商标)权利人发起的完整授权文件,授权级别应明确为二级授权以内且不得排除在拼多多经营,授权期限应覆盖开设专卖店时以及专卖店经营期间。如为二级授权,还应当确保该一级授权文件中不得含有“不可转授权”或其近似的词汇。

2.3.专营店及其命名规则

2.3.1.专营店,是指商家以自有品牌或以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在拼多多开设主营同一类目的店铺。

2.3.2.专营店包括以下情形:

2.3.2.1.经营一个或多个自有品牌商品的专营店。

2.3.2.2.经营一个或多个非自有品牌商品的品牌专营店,且由各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相应授权文件。

2.3.3.命名形式:企业商号+类目词+专营店,不得以“品牌名+专营店”命名。如经营多个类目,则可选择其中一个类目词。

2.3.4.授权要求:授权文件应为品牌(商标)权利人发起的完整授权文件,授权级别应明确为四级授权以内且不得排除在拼多多经营,授权期限应覆盖开设专营店时以及专营店经营期间。

2.4.普通企业店铺(即“普通店”)及其命名规则

2.4.1.普通企业店铺,是指商家在拼多多开设的除“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以下合称“品牌店铺”)之外的企业店铺(不含个体工商户入驻)。

2.4.2.普通企业店铺不得使用“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的命名形式。

2.5.个人店铺及其命名规则

2.5.1.个人店铺,是指商家以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在拼多多开设的店铺。

2.5.2.个人店铺名称不得出现“企业”、“公司”、“工厂”、“集团”等企业相关词汇。

2.6.海淘店铺及其命名规则

2.6.1.在多多国际平台开设店铺的,除遵循上述各类店铺的命名规则外,还应在店铺名称中使用“海外”以体现多多国际店铺性质的内容,例如“品牌名/企业商号+海外+专营店/专卖店/旗舰店”。

2.6.2.多多国际外的海淘店铺,除遵循上述各类店铺的命名规则外,非个人店铺的,还应在店铺名称中使用“进口”等能够体现海淘店铺性质的内容,例如“品牌名/企业商号+进口+专营店/专卖店/旗舰店”。

三、店铺命名限制

3.1.店铺名称不得与已经通过审核的店铺名称重复。若两个或以上店铺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店铺名称,平台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未通过审核的店铺需要更换店铺名称后重新提交申请。

3.1.1.若不同行业下注册的相同或类似品牌均在平台开设店铺的,为避免引起消费者混淆或误导,商家授权平台有权自行修改商家店铺名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判断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的注册时间、所在行业的品牌影响力、品牌知名度等),新的店铺名称将会根据商家店铺经营类目特性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减少类目词等)。

3.1.2.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平台有权将商家已经审核通过的店铺名称释放(即商家店铺名称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个新的店铺名称,原已审核通过的店铺名称可被其他商家申请使用)。

(1)店铺入驻提交认证时被驳回,商家超过365天没有按平台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2)店铺已连续365天未有订单交易成功(指消费者主动确认收货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或未上架新商品(即创建新的商品ID并成功发布);

(3)店铺名称含有类目词(包括但不限于《拼多多店铺资质管理规范》下对应的行业资质相关类目词,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但店铺内已连续180天未上架对应类目商品的,平台有权释放店铺名称,系统自动生成的新店铺名称将不包含对应类目词;

(4)商家/店铺违反平台协议、平台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3.1.3.店铺名称释放或修改前,平台将向商家发送站内信等相关提醒。

3.2.未经拼多多书面许可,店铺信息均不得使用“拼多多特许”、“拼多多授权”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3.3.非品牌店铺名称不得使用“旗舰”、“专卖”、“专营”、“官方”、“直营”、“官方认证”、“官方授权”、“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或其近似的词汇。

3.4.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并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店铺名称、店铺标识、店铺详情等均不得使用“特约经营”、“特约经销”、“总经销”、“总代理”、“厂家认证”、“官方店铺”、“X品牌”或其他可能使人误认为该店铺已经取得相应品牌授权的内容。

3.5.店铺名称不得超过30个字符,且不得包含空格、图形等特殊符号。

3.6.店铺信息不得包含具有下列情形的内容;

3.6.1.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的;

3.6.2.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极政治影响,或违背少数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的;

3.6.3.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

3.6.4.政治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领导人姓名、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等;

3.6.5.未经授权使用品牌名称、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及其近似的词汇;

3.6.6.店铺信息可能引起公众混淆;

3.6.7.夸大宣传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引起社会公众负面舆论等情况;

3.6.8.行业名称、通用名称或地名的品牌;

3.6.9.不文明/低俗等不雅词汇;

3.6.10.电商平台(含拼多多、多多、自营、直营等)相关的词汇;

3.6.11.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网址、二维码、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联系信息(如QQ号码、微信号等);

3.6.12.使用品牌的变形词或衍生词,包含但不限于错别字、拼音、特殊符号等;

3.6.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善良风俗的内容;

3.6.14.其他违反《拼多多滥发信息处理规则》等平台规则或平台协议的内容。

四、违规处理

4.1.商家设置的店铺信息应遵守上述命名规则及命名限制。平台发现店铺信息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规则、平台协议、其他平台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下同)或者存在违规风险的,平台有权对商家/店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更改店铺信息、释放店铺名称;

(2)对部分或全部商品或信息采取降权、屏蔽、下架、禁售、删除、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类目变更、信息修改);

(3)部分或全部商品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

(4)店铺禁止上新、禁止上架、店铺降级;

(5)关闭或限制店铺权限、店铺功能;

(6)限制退店;

(7)提高店铺保证金标准、限制店铺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店铺保证金、活动保证金等,下同)提现;

(8)扣除店铺资金作为消费者赔付金或违规商家应承担的其他款项,并有权就不足部分进一步向商家追偿;

(9)扣除保证金;

(10)其他平台认为必要的处理措施。

4.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监管政策、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变化/调整等导致店铺信息存在违规风险的,平台同样有权按照上述第4.1条采取处理措施。

4.3.海淘店铺如在实际经营时发布、销售部分或全部非进口商品的,平台有权取消其店铺名称以及其他店铺描述中的“进口”字样并将店铺按照境内普通店管理。商家应严格遵守普通店的命名规则、限制等,否则平台有权参照本规则第4.1条对商家作出处理。

4.4.商家违反本规则的同时违反其他平台规则的,平台还有权依据相应规则对商品或店铺进行违规处理。

4.5.平台依据本规则或其他平台规则进行违规处理,不免除商家因其违规行为应当向任何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五、附则

5.1.除相应条款另有说明外,本规则所称“日”、“天”均指日历日。

5.2.本规则于2016年1月12日首次生效,于2025年7月24日最新修订生效。

5.3.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前,申请、修改、审核店铺信息的,适用当时的规则,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后申请、修改、审核店铺信息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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