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更点:
1、新增补寄流程的卖家/买家超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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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申请补寄后,等待卖家处理补寄申请的时间为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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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拒绝买家补寄申请后,等待买家修改补寄申请的时间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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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同意补寄申请后,等待卖家发出补寄商品的时间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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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发出补寄商品后,若物流记录显示已签收,买家确认收货时长为10天,若物流无记录或显示未签收,系统将视情形自动延长买家的确认收货时长,最长延长时间不超过30天,若在延长确认收货期间物流记录显示签收,买家确认收货时间缩短至24小时。
2、新增卖家延迟补寄的认定及赔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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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非定制类商品,买卖双方达成补寄协议后,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补寄时间的,卖家未在24小时内发出补寄商品;
赔付标准:违背上述要求的情形,卖家需按照订单实际成交金额的5%以红包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