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更点:
1、买家申请换货后,等待卖家处理换货申请的时效由48小时调整至24小时;
2、买家申请换货并上传退货单号后,若退货物流在10天内显示签收,则卖家需在签收后的“换货商品设置的发货时间(预售商品)/48小时(现货商品)+5天”内确认收货并发货,逾期将按售后申请中的约定自动完成并退款给买家;
3、明确卖家延迟换货行为的认定及赔付标准:
a:认定标准1:若买卖双方已就预售商品(定制除外)达成换货协议,且未另行约定换货时间,卖家在退货签收后,未在换货商品设置的发货时间内寄出换货商品;
b:认定标准2:若买卖双方已就现货商品达成换货协议,且未另行约定换货时间,卖家在退货签收后,未在48小时内寄出换货商品;
c:赔付标准:违背上述要求的情形,卖家需按照订单实际成交金额的5%以红包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30元;
4、补充卖家拒绝换货行为的认定及赔付标准:
a:认定标准1:若买卖双方已就预售商品(定制除外)达成换货协议,且未另行约定换货时间,卖家在退货签收后,未在换货商品设置的发货时间+72小时内寄出换货商品;
b:认定标准2:若买卖双方已就现货商品达成换货协议,且未另行约定换货时间,卖家在退货签收后,未在“48+72”小时内寄出换货商品;
c:赔付标准:违背上述要求的情形,卖家需按照订单实际成交金额的5%以红包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