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变更售后流程中换货相关要求的公示通知

淘宝变更售后流程中换货相关要求的公示通知

作者:电商运营网 |  时间:08-28 | 
为进一步改善换货的整体时效,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换货流程,淘宝网拟对《淘宝网超时说明》、《淘宝网关于违背承诺实施细则》等规则中涉及换货流程的部分要求进行调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5年6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5年6月26日逐步生效。点此查看详情

 

主要变更点:

1、买家申请换货后,等待卖家处理换货申请的时效由48小时调整至24小时;

 

2、买家申请换货并上传退货单号后,若退货物流在10天内显示签收,则卖家需在签收后的“换货商品设置的发货时间(预售商品)/48小时(现货商品)+5天”内确认收货并发货,逾期将按售后申请中的约定自动完成并退款给买家;

 

3、明确卖家延迟换货行为的认定及赔付标准:

a:认定标准1:若买卖双方已就预售商品(定制除外)达成换货协议,且未另行约定换货时间,卖家在退货签收后,未在换货商品设置的发货时间内寄出换货商品;

b:认定标准2:若买卖双方已就现货商品达成换货协议,且未另行约定换货时间,卖家在退货签收后,未在48小时内寄出换货商品;

c:赔付标准:违背上述要求的情形,卖家需按照订单实际成交金额的5%以红包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30元;

 

4、补充卖家拒绝换货行为的认定及赔付标准:

a:认定标准1:若买卖双方已就预售商品(定制除外)达成换货协议,且未另行约定换货时间,卖家在退货签收后,未在换货商品设置的发货时间+72小时内寄出换货商品;

b:认定标准2:若买卖双方已就现货商品达成换货协议,且未另行约定换货时间,卖家在退货签收后,未在“48+72”小时内寄出换货商品;

c:赔付标准:违背上述要求的情形,卖家需按照订单实际成交金额的5%以红包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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